深圳市承汇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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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统一安排,10月31日起正式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现就电子营业执照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0月31日起,可向新设立的内资企业(含农专)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2.电子营业执照领取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3.10月31日起,新设立内资企业在点击“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成功后,方可打印纸质营业执照。
4.电子营业执照发放操作步骤:
(1)进入设立登记“证照打印”环节,点击“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按钮,进行电子营业执照的生成;
(2)电子营业执照生成后,依申请人申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点击“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下载”,打开电子营业执照信息界面;
(3)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写入手机APP”按钮,打开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下载界面;
(4)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为负责人)打开手机电子营业执照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深圳市承汇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提醒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由于政策具有变动性、更改性,最新信息请咨询深圳市承汇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对应业务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