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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如何向保险公司购买董事责任保险?


根据《公司条例》第469条与470条规定,公司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情况下,为董事不当履职产生的法律责任作出补偿;在针对董事提起的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中,董事本人可能需要自行支付高额甚至巨额诉讼费用为自己进行抗辩;当董事无法承受诉讼费用而无法聘请高水平的大律师进行辩护时,则可能大大增加被定罪或败诉的风险。因此,香港公司通过向保险公司为董事购买董事责任保险是有效防范董事履职风险的最佳方式之一。那么香港公司如何向保险公司购买董事责任保险呢?


(一)什么是董事责任保险?

董事责任保险的全称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Directors &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以下简称董事责任保险),是以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过错履职向公司或第三者(股东、债权人等)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如今,超过90%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约65%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因此,董事责任保险几乎成了上市公司董事的必需品。除了上市公司,很多香港私营公司也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以防范董事履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与风险。


(二)董事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董事责任保险保单的承保范围主要有3种形式,即A型、B型和C型保单。B型保单和C型保单的承保范围只包括投保公司本身,不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B型保单中,保险公司赔偿投保公司向其董事和高管人员补偿的因其不当履职自己承担的责任。B型保单可使公司将其弥补其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何合同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C型保单中,保险公司赔偿投保公司自身的责任。A型保单直接向董事和高管人员提供赔偿,以弥补他们因无法从公司获得赔偿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因为公司不能向董事提供赔偿(如公司资不抵债),或公司不允许提供补偿。因为香港公司法律对公司补偿董事责任的范围作出了很多限制性规定,因此香港公司可通过购买A型保单为其董事和高管人员防范履职风险。


一般而言,香港公司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如下几方面:

1.董事不当履职提起刑事或民事诉讼聘请律师支付的抗辩费用、法律代理费用,损害赔偿、判决、和解、保释保证费用,危机处理费用,生活保障费用,起诉费用及公关费用;

2.引渡程序产生的费用;

3.公司破产而导致受保人个人依法须承担公司未缴付的税项。


值得注意的是,每家保险公司提供的董事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存在较大区别,投保前建议向保险公司了解清楚其可提供的具体保险责任范围。


(三)董事责任保险投保流程及保险费

由于董事责任保险是一种团体险,即为某香港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整个团队的责任进行投保,而非针对某个董事责任投保,因此在保险公司向投保公司提供准确保险费报价前,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公司填写一份详细和完整的问卷调查表,问卷内容包括提供香港投保公司过去3-5年所属行业、主要业务、经营状况、股东、资产、财务、董事及高管人员、雇员、投保责任限额等信息,并提供公司最新的年度报告和经审计的账目等资料,以使保险公司在了解拟投保公司的详细情况下,对可能产生的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风险进行评估后,再测算出投保公司投保董事责任保险需支付的保险费。AXA、AIG、MSIG及Chubb等保险公司均可提供董事责任保险。有关投保董事责任保险的具体内容,可上其官网进行查阅。由于董事责任保险的专业性很强,而每家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及保险责任条款差别较大,投保前可向保险经纪人进行咨询。保险经纪人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向公司推荐合适的保险公司。


由于香港《公司条例》对董事责任补偿作出诸多限制,给董事增加了诸多风险,实际履职过程中,董事为了防范自身风险,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可能存在诸多顾虑,从而影响了公司决策的效率和经营业绩。通过投保董事责任保险,不但可以为董事及公司自身建立更为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而且可以让董事履职和决策时消除责任顾虑,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决策与运营效率和公司业绩。香港上市公司和有实质运营的香港公司不要为了节省保险费而不投董事责任保险,最后可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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