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税种

从2005年起,英属维尔京群岛开征的税种主要有:社会保障税、预提所得税、房地产税、关税、印花税、旅店住宿税、旅客离港税等。

1、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从2005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不再征收所得税(多数企业的主要理由);

2、新开征社会保障税(雇佣税)。此税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税基为雇员工资薪金, 雇员缴纳的税率分别为14%和8%,雇主缴纳的税率为6%,而雇员不超过7 人,年工资薪金总额不超过 15 万美元的小企业,雇主缴纳的税率仅为2% ;

3、新开征预提所得税。为了与欧盟的“储蓄税法令”保持一致,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开征了预提所得税,税基为个人储蓄存款的利息收益,税率为 15%,若欧盟成员国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机构拥有储蓄存款,则其利息收益免缴预提所得税;

4、 其他税种大多是象征性征税。

(1)房产税相对较重,税率为房产市场评估值的 1.5%。

(2)土地税为居 民的第1 英亩土地,每亩纳税 10 美元,每增加 1 亩多纳3 美元税收。外国人缴纳土地税第 1 英 亩为150 美元,每增加1 亩多纳50 美元。

(3)关税税率为5%~20% ,企业用设备、旅店建设材料等可免税进口。

(4)凡租住在旅馆、公寓、别墅不满6 个月的个人,均需缴纳旅店住宿税,税基为租住费,税率为 7% 。

(5)旅客离港税为旅客离开英属维尔京群岛时缴纳,乘飞机、轮船、游艇,每人分别缴纳10 美元、5 美元和7 美元。

特别说明:以上税种是基于在当地经营或旅游才需要缴纳的,如果离岸经营一家BVI公司,不需要缴纳上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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