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关于各区投资政策优惠简介

湖州市关于各区投资政策优惠简介

吴兴区投资政策

对所有来吴投资兴业的客商,我们都将以最真诚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优惠的政策、最便捷的手续,提供最高效的服务,创造最宽松的环境,使其得到最优厚的回报。

1.税收政策 符合《湖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业导向目录》鼓励类项目的外资企业,三年内,按缴纳所得税市得部分80%-100%的标准予以奖励。

2.人才政策:支持引进、留住高层次人才的明星企业、优质企业引进符合《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实施办法》规定的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等七类高素质人才,经有关贲门确认后,其3年内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得部分可专项奖励给个人。

3.设备投入:重点对生产性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贴息或奖励。

4.高新技术项目:对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设备投资占50%以上的高新技术新项目,竣工后按其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限定100万元。其中生物医药产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新项目,竣工后奖励200万元。

5 .行业鼓励:新为生物医药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当年上缴所得税10万元(含)以上的,自新办之日起,经批准,市得部分前两年给予全额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南浔经济开发区投资政策

1、对投资额度大、产业导向好、亩产税收高的"大好高"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2、园区拥有独立的行政中心、海关、商检等配套设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和配套服务。为营造"亲商、扶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特对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或总投资5000万人民币以上(房产项目除外)市外来浔投资企业(包括自然人),颁发南浔区"一卡通式"服务卡,凭卡可享受子女入学、交通、医疗、旅游、办证、项目推进、金融、居住、酒店和投诉等方面的优惠。对落户园区的项目实行"一站式"、"一对一"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引进、建设、经营中的问题。
  3、南浔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南浔区支持浙(浔)商创业创新推进南浔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从多角度支持企业发展。

德清县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政策

 1 、投资于开发区的工业性和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期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100% 给予补贴,第六年至第十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50% 给予补贴。

   2 、 在开发区内兴办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项目(含增资项目),经营期在十年以上,从投产之日起,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县得部分有县财政按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全额补助。其中实到外资 100 万美元以上至 300 万美元以下的,补助一年; 300 万美元以上至 500 万美元以下的,补助二年; 在 500 万美元以上的,补助三年。

   3 、在开发区内兴办工业性项目,在审批办证过程中行政规费实行零收费。

   4 、鼓励外商投资者从企业中取得的利润实行再投资。其再投资的利润原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除可享受退还 40% 的优惠外,还可以再按县得部分的 30% 由县财政补贴给企业。

   5 、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中的特殊事项实行 " 一厂一策 " 和 " 一事一议 " 的政策。

   6 、在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鼓励类工业项目,为生产所需引进的生产技术设备,经批准享受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免政策。

   7 、在开发区内的高科技工业企业,经省级以上管理机构认定,从获利年度起,前五年所得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100% 给予补贴,第六年至第十年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50% 给予补贴。从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其所缴纳的增值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100% 给予补贴。   

   8 、在开发区内兴办的一般性国内工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二年所得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100% 给予补贴,第三年至第五年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50% 给予补贴。从投产之日起一年内,其所缴纳的增值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 50% 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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