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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认证

大使馆认证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 ,另外一种是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认证处出具的涉外认证书,如出生认证、结婚证认证、未受刑事处分认证、授权委托书认证、合同认证等,而这些认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办理大使馆认证需求:

  1、首先,要清楚文书是属于外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还是中国驻外国大使馆认证。

  2、然后,办理认证需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接着,大使馆所需时间大约8-12个 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具体因各国使馆认证时间的不同而不同)。


  大使馆认证文件流程:

  第一步,需要先将需要认证的文件由国际认证律师先进行认证,文件真伪是认证员进行辨别的;

  第二步,认证好后再将文件递交到外交部进行认证,外交部是认证员所盖章和签字的;

  第三步,外交部认证好后再将文件递交到外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或中国驻外国大使馆认证,使馆认证在认证外交部的盖章签字。


  大使馆认证范围:

  1、民事文件:出生纸、结婚证、护照、无犯罪证明、学历、成绩单等。

  2、商 业文件:公司营业执照、股东董事名册、银行资信证明、委托授权书、公司章程等等。

  中 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时,也经常需要向官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以及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的。

  相反地,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要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具体来说,国内认证处出具出生证认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理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那么A国的有关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就会拒绝接受,因此A国有关当局会要求当事人把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

  但由于A国驻华使(领)馆在中国也没有内认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所以又会要求文书先经由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其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是否属实,然后再由A国驻华使(领)馆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是否属实。经过以上的确认手续后,A国有关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文书才能在A国有效使用和具有域外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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