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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各商事主体注意啦!2017年度年报工作已启动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之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为天津市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者除外)报送公示2017年度年报时间。于2017年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于下一年度开始报送。

年报报送公司方式

已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所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管所报关纸质年度报告。

2017年年度报告报送方式依旧采用工商联络员制度。上一年度已注册联络员信息的依旧可以使用,未注册的须先注册成为联络员后方可登录,登录后将采用短信验证方式填写年报。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息信息公司系统网址:http://www.tjcredi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网址:http://www.gsxt.gov.cn

年报应写明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编、企业性质、股东及出资状态各项信息等;

2、企业现存状态信息,包括:企业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股权转让变更信息、企业存在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等;

3、企业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经营活动信息、企业社保信息、企业统计信息等。

其中,第1、2项企业信息需依规定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内容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应写明联系方式、生产经营信息、许可获得及变动信息、从事网络经营的网站或网店信息、以及法律规定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应写明联系方式、生产经营信息、许可获得及变动信息、从事网络经营的网站或网店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社保信息、统计信息以及工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未及时报送公示或不按照规定内容报关公示的后果

1、未及时或未按规定报送公示,报送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或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2、降低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将等级用红色字体标注调整为“失信”,并向社会公示。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三年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风险分类等级用黑色字体标注为“严重失信”,并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被列为经营异常的市场主体,将会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措施。领域包括: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新、招投标、各项资质许可、政府优惠、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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