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

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筹建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实行现行的省级开发区政策。黄桥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2006年8月纳入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一体化管理,成为其特色组团园区;2008年12月调整管理体制成为泰兴市直管园区,正科级建制。园区位于泰兴市东部副中心黄桥镇境内,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

综合实力逐年增强。园区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连续多年高于泰兴全市平均发展水平。2014年,工业国税开票和工商税收收入分别完成146.3亿元和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和21%;2015年分别完成180亿元和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1%和22.7%。

项目开发富有成效。每年均引进实施亿元重大工业项目20个以上,其中2013年24个,2014年25个,2015年实施1000万元以上项目44个,总投资71.8亿元,新开工5亿元以上项目1个、1亿元以上项目10个,在建项目数量居泰兴市所有乡镇(园区)之首。

南北合作硕果丰盈。与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共建以来,先后有惠尔信机械、九天光电、三杰新能源等15家江阴籍企业落户,投资总额达30亿元。其中,惠尔信机械总投资10亿元,主要生产高精度机床零部件、大型齿轮箱等,产品出口欧美地区,为西门子等世界500强企业配套。全部建成达产后,年销售收入可达15亿元,利税1.5亿元。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园区按照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修编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以来,园区累计投入近20亿元,重点实施30多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核心区内“九通一平”全部到位,“五横六纵”的发展框架已经形成,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实现全覆盖

(1)土地征用:为鼓励企业项目尽快建成达产达效,优先安排贵公司项目所需的土地指标,并在土地成交价的基础上由园区财政给予10%左右的土地差价补贴;

(2)所有入园项目,均享受江苏省委、省政府给予的黄桥工业园区扶持政策,在税收上享受以下优惠:1、增值税:开发区地方留成所得25%;2、所得税:开发区地方留成所得40%。即除了上交中央的税收外,江苏省、泰兴市均不参与园区的地方税收分成,园区根据落户项目的投资规模,产品的科技含量,项目效益等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奖励返还。

(3)厂房租赁政策:企业新上项目若需租用厂房,园区将按最低租价收取;

(4)规费优惠:在园区,新上项目在从立项到开工投产过程中相关的各类税金、地方规费部分园区帮忙争取免征,其他不能免除的争取按最低标准征收;

(5)资金扶持:如果所上项目有一定科技含量,园区支持帮助申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牌子和上争扶持资金,并享有省市提供的其他优惠政策;

(6)办证服务:新办企业开办期间所需办理的证照,由园区安排专人一条龙服务到位;

(7)项目扶持: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园区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项目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工作班子,为企业协调解决新上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

(8)用工政策:根据企业需求,帮助招聘员工,或由园区职教中心定向订单式培养;

(9)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跟项目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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