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册分公司条件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为寻求业务的拓展或是其他有利公司发展需求时,注册一家分公司往往会是一个重要的选择。而要在深圳注册分公司,就需对深圳分条件及所需申请材料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完成分公司注册。

分公司条件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

2、有在总公司以外的营业场所;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总公司的;

4、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必须提交审批的分公司类型,应当取得有关部分的批准后方可设立。

深圳公司注册分公司所需提交资料

1、原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分公司注册的,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原总公司股东会对于设立分公司的决议文件并加盖公章,全体股东签名;

4、所设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相片等);

5、分公司住址证明,自有产权出示房产证明,租赁住址提供加盖物业公章或房东签名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6、按要求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7、总公司出具分公司隶属证明并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报审批的分公司注册类型,须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原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非深圳市公司在深圳注册分公司的,还需提交总公司复印件一份。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总公司对于分公司有管理的权利,包括: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分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没有真正是独立性,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资产,所获得业务利润或支出均属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做单独资产管理。同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亦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因此,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的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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