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连城工业园区

福建龙岩市连城工业园区

福建连城工业园区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冠豸山城区西部,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工业园区。园区交通、区位优势 十分明显,距城区2公里,距龙岩冠豸山机场3公里,距永(安)武(平)高速公路文亨出口处5公里,距赣龙铁路冠豸山站26公里,改造后的省道204线贯穿 园区,以民用航空、铁路运输和高速公路为主的立体交通网络,构建园区发展和腾飞的良好平台。

基本情况

为构造县域经济发展平台,2004年成立莲冠工业园区管委会,2005年开始园区“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06年4月经国家发改委批 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并更名为“福建连城工业园区”。园区按照“科学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多元化筹资、公司化运作;多样化招商、物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思 路进行开发建设,是集工业、商贸、居住为一体的环保生态工业园区。园区地势平坦,视野开阔,规划总面积10.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园区首期开发2.06 平方公里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排水、排污、用地平整的“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220千伏变电站、35千伏电力线路改造、12公里的园区路网、日 供5000吨的自来水已建成;为入园企业员工提供住宿的龙冠园公寓(一期)已建成3万平方米、公交线路、园区警务站等配套设施日趋完善;2.26平方公里 的园区二期开发建设正在全面推进。

目前,园区已有32家企业入驻,总投资达39.28亿元,其中:已完成并投入产企业17家;正在建设企业10家;签订入园协议待建项目1个。连城工业园区正日益成为海内外客商的理想投资热土,科技人员的创业乐园。

 

产业定位

发展光电光伏、新材料、机械、生物医药等技术密集型、环保生态型产业为主的一、二类工业企业公司。

 

优惠政策

1、土地使用

对属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以预申请项目或设立项目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工业园区(六通一平)和工业集中区(熟地)工业用地按最低起始价标准挂牌出让。

2、财税优惠

对属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自企业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县财政从该企业所缴纳 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该企业作为企业创新基金,扶持企业发展。具体是:县财政每年所得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为100万元以下的,奖励比例为 40%;县财政每年所得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为100~200万元的,奖励比例为50%;县财政每年所得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为200万元以上的,奖励比例为 60%。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比例为60%。

3、厂房建设优惠

对属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园两区”新办工业企业,厂房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按厂房建筑结构,由县财政给予厂房建设补助。具体是:单层(钢架式)工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 助;两层以上含两层(钢筋混凝土)工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或经确认属重大项目、特殊项 目的机械、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在厂房验收合格、生产设备到位后,工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层高12米以上的单层厂房按建 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4、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

(1)、在“一园两区”投资新办工业企业,自项目投产之日起5年内依法免收当地政府可支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需办理证照的,只收工本费(但属于开发本县资源和利用本县资源加工生产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

(2)、在“一园两区”或城镇规划区外投资新办工业企业,依法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城镇规划区内的依法减半收取。

5、服务与管理

(1)、实行“一个窗口”审批项目的办事制度,由县行政(项目)服务中心办理投资立项、审批、发证、登记等业务。凡符合产业政策、材料齐全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办毕有关手续。需上报审批的项目,半个工作日内上报手续。

(2)、实行“一条龙”受理投诉的服务制度。县行政(项目)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做到当天投诉当天受理,7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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