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薪俸税

课税范围
香港的薪俸税是按地域来源征税,任何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均须缴纳薪俸税。

课税年度
41日至翌年331

扣除和免税额
薪俸税对可扣除项目的界定非常清楚,可扣除部份包括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捐款、向认可的退休计划支付供款、个人进修开支、个人居所贷款利息、完全或必须为产生该评税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以下是香港二零一二/一三和二零一三/一四年度的免税额及税率

计算薪俸税时可获得的免税额(港币)

2013/14

2012/13

基本免税额

120,000

120,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240,000

240,000

子女免税额(每名计算)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 在课税年度内出生

140,000

126,000

- 在其他课税年度出生

70,000

63,000

供养年龄55岁或以上,但未满60岁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每名计算)

19,000

19,000

供养年龄55岁或以上,但未满60岁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与纳税人同住的受供养家属)(每名计算)

19,000

19,000

供养年龄为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审请政府伤残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征额(每名计算)

38,000

38,000

供养年龄为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审请政府伤残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额外免征额(每名计算)

38,000

38,000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每名计算)

33,000

33,000

单亲免税额

120,000

120,000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每名计算)

66,000

66,000

 

计算薪俸税时可扣除最高限额(港币)

扣除项目

可扣除额(2013/14)

可扣除额(2012/13)

个人进修开支

80,000

60,000

居所贷款利息

100,000

100,000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或认可职业退休计划下所支付的法定供款

15,000

14,500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76,000

76,000

认可慈善捐款[(入息-可扣除支出-折旧免税额百分率]

35%

35%


税率
薪俸税税率可以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以缴税较少者为准:
1) 标准税率以净入息总额的15%计算
2) 以薪俸税累进税率计算

薪俸税累进税率(减去扣除项目及免税额后的入息)

2013/14

2012/13

最初的$40,000

2%

2%

其次的$40,000

7%

7%

其次的$40,000

12%

12%

其余

17%

17%


暂缴薪俸税
在有关课税年度完结前,税务局会根据上一年评定的税款向个人征收暂缴薪俸税。在下一年,当有关年度的税款评定后,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薪俸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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