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

2015年4月21日,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正式揭牌成立。片区共计实施面积43平方公里,划分为金井湾港口经贸园区、岚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澳前旅游商贸休闲园区三大功能区块。

在平潭自贸试验区揭牌的大背景下,区行政审批局应运而生,继续推进平潭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

短短两年时间里,“三证合一”、投资体制改革2.0版、“三减两化一提升”等创新举措接连推出,破除了企业注册、项目落地审批的“桎梏”,打造了前置事项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审批流程最优的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区。

自挂牌起至今年2月底,平潭片区新增5434户,注册资本2322.36亿元。

自挂牌以来,平潭片区在金融创新上力求突破传统。在“实验区+自贸区”双重优惠叠加下,企业在享受着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反哺着区内的金融业。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两岸特色金融集聚区完成的金融及类金融企业1150家。较2011年,新增了1122家,增长了40.07倍;较2014年,新增了1029家,增长了8.5倍;较2015年,新增了736家,比增177.78%;较2016年,新增了155家。其中,金融机构42家,包括银行机构16家、证券公司2家、证券资产管理公司3家、保险公司16家、保险代理机构3家、保险经纪公司2家;类金融企业1108家,其中股权投资及资产管理类企业976家,担保公司27家,融资租赁公司38家,区域性交易场所1家、清算中心1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典当和拍卖行16家、法人商业保理公司5家、货币兑换机构1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8家、金融后台服务33家。

在拓展金融贸易方面,平潭片区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各类支撑系统。拓展区内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融资渠道,简化涉外业务办理流程。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设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由福建主管部门准入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与现行内资试点企业同等待遇。开展工程设备、船舶等大型设备保税融资租赁业务,试行承租企业分期缴纳租金,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每期租金征收关税和增值税。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推动企业在区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条件成熟后逐渐推广至区外。

为了让金融各业态更好汇集,平潭片区特别打造了两岸特色金融集聚区,方便服务于此。以打造对台合作平台为主线,建设形成业态比较丰富、门类相对齐全、适应区域发展、对接两岸金融,融入海丝经济的准国际化的两岸特色金融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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